为保障我县各民族人民的基本生活,切实维护好他们的根本利益,使各民族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果。玛沁县通过四种渠道,进一步为人民群众提供了生活保障。
一是足额发放生态移民困难补助。为切实解决青海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移民困难群众生活困难问题,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促进三江源生态移民区社会稳定,玛沁县依据县生态移民管理办公室和各移民管理乡镇上报的享受补助对象,经过认真复核,确定全县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移民困难群众享受生活困难补助对象1193人,其中:16周岁以下907人、55岁以上286人,资金总计465.27万元,到位率100%,目前每人以3900元标准已足额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专款专用,并建立完整的发放登记手续。生态移民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及时足额下拨,对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增加三江源生态移民困难群众收入,维护移民区社会稳定等方面均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认真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发放工作。为进一步保障2014年春季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截止目前,玛沁县已发放五保户临时补贴404人共计80800元,农村低保3149人共计629800元,城市低保1935人共计580500元,向乡镇分配生活补助费45万元。
三是积极落实“五保”对象各项保障政策。玛沁县共有四个敬老院,五保供养人员404人,其中分散供养219人,集中供养135人,五保供养费用均按新标准发放,目前已全部发放完毕,其中分散供养户发放每人4340元,集中供养发放每人4960元,均高于当地牧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为防止老人发生意外事故,春节期间,县民政部门还组织人员赴各敬老院积极排查火灾、触电、燃煤等生活方面存在的个类问题,为五保老人发放了价值近万元的慰问品,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新春的祝福。
四是发放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为缓解燃油价格上涨对道路运输业带来的影响,确保出租车和客运车辆正常运行和稳定发展,把党和政府的政策落实到位。近期,玛沁县发放了出租汽车、农村客运车辆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585.2万元。其中,2012年度三批,2013年度两批,出租车补贴271辆576.7万元(21279元/辆),农村客运车补贴9辆8.5万元(9465元/辆)。补贴资金的发放对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的整体价格水平和行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