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沁县城镇亮化改造工作全面完成
为进一步凸显区域特色,提升城镇品位、扮靓城镇景色,打造宜居环境。玛沁县委、县政府将广场亮化、公共基础设施完善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按照“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的要求,坚持“节能、环保”的原则,投入177万
对镇区以及广场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亮化。经过近40天的努力,顺利完成了大武镇区主街道公共设施改造以及广场亮化工作。此次改造亮化工作,为雪山路、团结路、黄河路主街路灯更换灯罩130个、节能灯2600个,安装果皮箱150个,安装滚动式宣传栏10组,安装广场高杆灯4盏,景观灯12盏,阻车球130个,更换广场破损大理石地砖680平方米,同时还为广场周边雕塑、楼体、休闲厅等建筑物进行了亮化,安装了节日灯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亮化工程是窗口形象工程,随着大武镇
区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完善的基础设施以及亮化工程已成为提升城市形象的“光彩”工程。为确保镇区基础设施改造以及广场亮化工程的顺利实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盯紧项目实施,县城管部门分解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加快工作节奏,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新成效。
二是强化管理措施。在美化亮化工作中,我县结合自身实际,以主街道路灯修复亮化为框架,以格萨尔广场基础设施改造、亮化为重点,不断完善镇区整体特色。由于工程量大,时间要求较紧,且大部分工程处于雨季施工,为加快了城区美化亮化工程的建设步伐,县委主要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检查督导工作,并及时协调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各部门通力协作以及施工队的科学管理、精心施工下,经过近40天的努力,大武镇镇区城镇亮化工作全部顺利完成。
三是创新工作理念。在亮化工作中,玛沁县不断创新工作理念,突破传统的思维模式,高起点谋划,确确实实做到了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充分做好照明技术与艺术特色的有机结合,在广场周边楼体、休闲厅、雕塑等建筑的亮化中,我县注重运用新型照明材料,用新式的LED材料替代了老式性能较差的泛光,既美观大方,又能延长亮化设施的使用寿命同时兼顾了功能性与美观性,引领了居民外出和休闲娱乐。
通过美化亮化工作的开展,使大武镇镇区公共设施配套不健全的问题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也为广大干部群众营造了一个整洁、美观、愉悦的生活环境。(县委宣传部 王昌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