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玛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得到了省人民政府的批复,成为我县科学建设城镇的指导性文件。为了确保城镇建设能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实施和推进,工作中突出“两加大一规范”,使城镇规划的执行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城镇建设更加规范有序和科学合理。
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为了让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更好地了解城镇总体规划的具体内容,提高牧民群众的规划执行意识和法制观念,我县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加大了《玛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的宣传力度,让广大民众充分认识到了城镇规划的重要性和规划执行的必要性。
进一步加大拆违工作力度。针对大武镇之前城镇规划和审批管理工作不到位,城镇建设仍存在一些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我县严格按照城镇建设规划的要求,切实加大了拆违工作力度。上半年以来,组织县住建、国土等16个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对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进行了整治和规范。期间,共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105处。同时,为了确保省交通厅支持建设大武镇的24条城镇道路,按照规划内容和确定的建设红线,对环城北路、环城东西路、昌达公路等24条道路两旁的建筑物进行了动员和拆除,共落实拆迁费用482.04万元,确保了重点工程顺利推进。
进一步规范审批管理工作。住建部门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两证一书”的审批流程,严格按照审批流程依法办理,并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审批规范高效;对审批中遇到的重大、紧急或疑难问题,召开联审会议进行研究解决。同时,做好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企业资质以及专业人员的备案管理工作。(县政府办 赵建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