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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沁县认真学习贯彻《海南州出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
来源: 玛沁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16-01-06 16:16:30
编辑: 玛沁县新闻网

  1月5日,玛沁县委组织在家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召开《海南州出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青海信息第697期)专题学习会议,县委副书记达成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采取集体学习、共同讨论的形式,一方面认真学习《海南州出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的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刻认识“为官不为”严重危害,引导“为官有为”,力戒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责情形,坚定信仰,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另一方面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州委书记武玉嶂在《海南州出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青海信息第697期)批示精神,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坚决杜绝“为官不为”现象展开了讨论,提出了一些良好的意见建议。

  大家一致认为,海南州出台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针对“为官不为”问题提出的各类问题全面、具体、针对性很强,反映了各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存在问题的方方面面,对我们果洛特别是玛沁而言,也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大家也深刻认识到,“为官不为”堪比严重的腐败行为,是不愿担当、不敢担当、失职渎职的另一种表现,其危害是极大的,既制约了各级领导干部政策执行力的提高,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甚至影响了党的执政地位的合法性,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所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亟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学习,强化责任和担当意识。要求领导干部在自身深刻领会《海南州出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认认真真地传达到每一位工作人员,组织好学习和贯彻,使全县干部职工将各类问责情形作为工作中的红线,心存敬畏,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形成争先进位、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二要对照检查,查纠存在问题和不足。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对照《海南州出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所列举的问责情形,逐条对照检查,查纠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坚决纠正“为官不为”问题的发生。三要牢记责任,提高工作和务实能力。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真抓实干,不断积聚全县正能量,健全完善权力清单,明确领导班子、班子领导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坚决杜绝履职不当、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行为发生。(县委办梁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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