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结合我院审判执行业务工作,以及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现象,为进一步拓宽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来源,更好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际性成果,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征集范围
1、案件审判领域。重点征集立案登记制、一站式服务执行不到位问题;诉讼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着装不规范、言语不文明问题;审判人员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及故意充当当地势力或者涉黑涉恶涉乱势力保护伞的问题;同案不同判问题;接受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宴请、送礼、有价证券问题;审判行为不规范、言语不文明问题;审判人员出入涉黄涉毒涉赌场所问题;审判人员过问非本人承办案件和其他机关承办案件问题;审判人员鼓动当事人闹访缠诉问题等。
2、案件执行领域。重点征集执行案件立案不及时、登记不规范问题;执行人员执行行为不规范、言语不文明问题;执行人员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执行人员执行案件标准不统一问题;执行人员充当黑恶乱势力保护伞问题;执行人员过问非本人承办和其他机关承办案件问题;执行人员接受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宴请、送礼、有价证券问题;执行人员将执行费转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问题;执行人员出入涉黄涉毒涉赌场所问题;执行人员鼓动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闹访缠诉问题等。
二、线索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975-8382827
2、网络举报:1043046711@qq.com
3、信件、实地举报: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玛沁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办公室
地址:玛沁县大武镇玛多路
邮编:814099
请各单位和广大群众依法积极检举、揭发、提供玛沁法院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我院扫黑办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恶意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依法予以严惩。
玛沁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