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青海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的实施方案》要求,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包括安排到企业工作的退役士兵和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不包括安排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
材料清单: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相关缴费记录,在外省参保的,须提供缴费证明或个人帐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联系电话及受理地点:
玛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975-8384239
玛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玛沁县政府办公大楼二楼)
玛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