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州委常委、县委书记熊元来主持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第六次(扩大)会议。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论述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青海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一是全县各级部门要将民法典普法工作与“十化”党建相结合,通过“十化”党建11个专项工作组、红旗广播站等宣传载体,切实宣传到基层,久久为功、持久用力。二是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民法典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学懂弄通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形成全社会遵学守用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为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作出贡献。
会议强调,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是在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节点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一是要结合玛沁实践,抓好贯彻落实,增强政治引领、组织引领、党建引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自下而上开展学习,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热潮,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三是增强创新思路谋划,要有前瞻性,发挥区位优势,认真梳理“十四五”重点工作,找准参与地方治理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四是在落实重点任务上下功夫,聚焦参与地方治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让广大干部群众成为社会治理工作最广泛的参与者、最大的受益者、最终的评判者。五是在服务群众上下功夫,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以“十化”党建为引领,激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
会议还集中学习了《关于印发<青海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实施党内问责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
县委中心组各成员,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并省州驻县各单位、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