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正党风党纪,更好地发挥党员的作用,城管局党支部于8月3日在会议室集体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会议由才让当周同志主持并带领党员,预备党员,积极分子等15余名同志共同学习。
会上,玛沁县城市管理局局长才让当周领学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从《规则》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特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地讲解,同时,就如何抓好《规则》贯彻执行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要求党员贯彻落实党的行动指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另外,会议提到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回应群众关切,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作用,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明确规定群众和任何组织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
通过本次会议,党员同志们明确了解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工作规则,领会了如何在保障党员权利的前提下,将自己的职责发挥到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