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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沁县委党校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来源: 玛沁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20-10-11 21:40:33
编辑: 玛沁县新闻网

  10月9日,县委党校举行专题学习会,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的核心是要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坚决按照中央要求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校要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在理论武装上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工作领导权上坚持党的领导,在舆论导向上坚持正面引导宣传为主,在思想道德建设上坚持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在舆论环境上坚持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在防范风险挑战上坚持必胜的信心和底线思维。与此同时,要对照县委部署和要求把生态环境宣教工作规划好、设计好,教务室负责开设生态环境的专题课程,同时将生态环境课程安排于各期培训班。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县委党校全体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思想工作和生态环境宣教工作、生态环境舆情处置工作整体水平。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对当前中心工作具有不可或缺的引领和指导作用。会议强调: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要通过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宣传思想工作以及生态环境舆情处置工作的明确界定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建立考核评价以及奖惩程序,切实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系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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