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医疗绿色通道”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玛沁县卫生健康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立足岗位职责,以“十化”党建为引领,按照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秉持以人为本,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基础的原则,以进一步拓宽我县广大城乡居民和职工就医渠道,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切实保障我县广大城乡居民和职工群众能得到迅速、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有效解决辖区医疗机构资源匮乏问题为目标,经县卫生健康局协调与青海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青海省红十字医院、青海省藏医院、青海省中医院、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和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9家三级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玛沁县所辖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及牧民群众,在本辖区医疗机构无法诊治的急重症患者。我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及牧民群众,需往以上9家三级医疗机构就医时,由玛沁县人民医院负责联系及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救治。就医时需提供社保卡、身份证等相关证件。1.急重症二级医院不能实施有效救治,需前往三级医院就诊的患者。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3.疾病诊治超出县医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玛沁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