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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沁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解除川达中西诊所医疗服务协议的专报
来源: 玛沁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22-12-07 10:38:17
编辑: 玛沁县新闻网

  为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社会监督和警示教育作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对玛沁县川达中西诊所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4月份由县政府组织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县检察院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检查时发现该诊所刷卡与处方结算单不一致,用药量大,针对查出的违规行为,宋金措副县长现场对机构负责人进行谈话并要求一周内整改完成。
2021年11月份果洛州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玛沁县川达中西诊所:头孢呋辛纳、注射用氨曲南、炎琥宁注射液,存在差价过高现象,决定追回药品出售差价6998.1元(陆仟玖佰玖拾捌元壹角整)并立即整改。
2022年9月16日我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玛沁支公司对玛沁县川达中西诊所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中发现医保结算混乱:处方不规范、不合理用药(处方中出现与疾病无关药品、用药量大、滥用抗生素、激素)、刷卡与处方结算单不一致(姓名、金额不一致,存在多刷、少刷、乱刷)、串换收费(处方中药品、耗材、治疗费在刷卡中替换成药品)、收费无标准、涉嫌套现刷卡。为进一步核查,我局将该诊所1至8月份所有结算单据移交至江泰保险经济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进行全面核查。共计核查1425人次。拒付7至8月份医保基金38934元。追回川达诊所1至6月份违规基金共计330486.5元,合计369420.5元。
为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有效震慑医保基金欺诈骗保,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根据《果洛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六条、第十一条、第五十七、五十八条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经检查组现场查实。给予川达中西诊所解除医保协议处理,现特向社会公布。
望各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果洛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依法依规经营,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参保人提供合理、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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